中国竞彩网印发宿州市2026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
“综合查一次”暨双随机部门联合
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房管中心、市场监管局,灵璧县住建局: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竞彩网做好2026年度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暨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皖建稽函〔2026〕76号)和宿州市司法局、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竞彩网印发<宿州市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宿司通〔2026〕6号)文件要求,市房管中心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2026年度“综合查一次”暨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切实为基层减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参与部门
本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由市房管中心牵头发起, 参与部门为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参照执行。
三、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抽查时间:2026年7月至10月
抽查对象: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
抽查比例: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的不同,对A、B、C、D类企业分别按5%、10%、15%和100%比例抽取(根据任务发起时实际数量差异化抽取)。
四、联合抽查事项
市房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等事项的检查。
市市场监管部门: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
五、职责分工
(一)市房管中心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市房管中心和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三)各县(区)房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抽查工作,“扫码入企”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联合检查步骤
(一)制定计划。由市房管中心(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参加联合抽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由市房管中心(牵头单位)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市市场监管局。
(三)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市市场监管局认领企业,按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一码”。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打印检查表后,通过皖政通-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APP端查看检查任务,即“一企一表一码”,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和一个检查码。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市房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主动亮证、亮码,指导协助企业完成扫码,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在10月30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制定2026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闭环管理。建立“检查-整改-公示-惩戒”全链条,一般问题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并限期整改,重大违法线索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
(三)规范检查行为。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注重为基层减冗提质、为企业减负增效。
请各县区房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抽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分别报市房管中心和市市场监管局。
市房管中心联系人: 席会选,联系电话:3067516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王 冉,联系电话:3025755
附件:1.宿州市2026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宿州市2026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统计表。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附件1
宿州市2026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
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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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
联查 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 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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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部门联合抽查 |
市房管中心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等事项的检查 |
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 |
市、县级房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房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市级抽查比例5%;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
2026年7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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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
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 |
附件2
宿州市2026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
随机抽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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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部门 |
检查企业数量(户) |
出动执法 检查人员(人次) |
抽查结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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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 问题 |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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